https://finance.technews.tw/2020/10/16/artemis-accords/NASA 與八國簽訂《阿提米絲協議》,就月球表面探勘達成共識
《阿提米絲協議》名稱源自 NASA 極具野心的「Artemis」登月計畫,目標是重返月球並登陸火星。協議是 NASA 在擬定草案並徵詢各國意見後提出的最終版本,其中包含月球開採及應對月球表面衝突的標準。
NASA 署長 Jim Bridenstine 表示,協議的目的是建立所有人都可以同意的行為規範,讓各國具有同樣的共識基礎,避免未來在月球探索上發生任何國際誤解或衝突。
除了美國,簽署的七個國家還包含澳洲、加拿大、日本、盧森堡、義大利、英國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NASA 也已和其他有意簽署的國家進行交流,年底前可能還有更多國家會簽屬協議。
許多人可能會注意到,這份最早的名單中並沒有俄羅斯及中國,前者是 NASA 在太空飛行和國際太空站方面最大合作夥伴,後者則在近年持續展現出前進太空的野心。據了解,協議簽屬國之所以不包含中國,是因為美國國會對 NASA 與中國合作設有諸多限制,至於俄羅斯,則單純是因為該國對協議內容不感興趣。
俄羅斯太空計劃負責人 Dmitry Rogozin 近日對外明確表示,不論是所謂的《阿提米絲協議》協議或 NASA 的登月計畫計劃他都不感興趣,在他看來,這一切都「太以美國為中心」。阿提米絲協議的內容?
其實各國早在 50 年便已針對如何探索太空簽屬國際協議《外太空條約》(Outer Space Treaty),這項在 1967 年生效的協議規範各國不得將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放置於太空,對太空的探索應採取和平的做法。
然而《外太空條約》內容相當含糊,考量到制定的時期這點很容易就可以理解,但隨著近年太空探索再度進入白熱化,運作上有太多能各自解讀的空間。Bridenstine 強調,《阿提米絲協議》的目的與《外太空條約》完全一致,NASA 希望創造可以實際遵守的規範。
但具體而言,《阿提米絲協議》究竟規範了什麼?內容又真的與《外太空條約》一致嗎?——在這一點上,只怕眾人對此事的解讀並不完全相同。
根據外媒報導,《阿提米絲協議》NASA 在協議中闡明的事項之一,便是希望國家可以擁有、使用從月球獲得資源的權利,像是被認為藏在月球隕石坑陰影中的月球塵土或水冰。
過去在《外太空條約》第二條規定中,禁止各國對另一個行星體主張所有權,Bridenstine 表示,NASA 對此點完全同意,但同時也相信就像海洋一樣,各國及企業應擁有從其中提取材料的權利。
「人們可以從海洋中提取資源,但並不意味誰擁有海洋,人們應該也要能夠從月球中提取資源。」
這種解釋並非所有人都同意。據了解,一些研究人員已經在《科學》期刊發表意見,呼籲各國表達反對意見,要求美國得經過聯合國程序,就太空採礦內容進行談判。
「大家必須看到 NASA 正在採取的行動。這是具戰略性的意圖,將國際太空合作重新導向來支持美國短期商業利益,幾乎沒有考慮到所涉及的風險。」
協議還概述諸如「安全區」(各國在月球工作的區域他國不應干涉)、「保護遺產」(如 NASA 阿波羅登陸器降落的區域)等,包含資訊透明度、數據共享、太空物體註冊等問題,另外也包含太空船設計的建議,即各國在設計製造太空船時,應要使其能與各國硬體配合使用。
與協議前幾項內容不同,即使是俄羅斯也同意這個說法,日前Rogozin 便曾公開呼籲 NASA 在登月計畫中設計一個月球軌道太空站,讓未來俄羅斯的太空船也可以有地方停靠。
由於《阿提米絲協議》只是一項約定,沒有任何明確的執行機制與後果,因此國家即使在簽署後違反規定,理論上也沒有後果會產生,但 Bridenstine 表示,這也正是希望各國參與的原因,好確保簽署國都遵守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