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11996/IssueID/20110525引用自蘋果本日新聞
下月起搭機 腳架限託運
2011年 05月25日
【陳如嬌╱台北報導】為加強維護飛航安全並符合最新國際規範,交通部民航局昨宣布,已修正乘客搭機攜帶物品的相關規定,下月起,攝影機或相機腳架只能託運,另醫療注射針頭經申報許可後則可攜帶上機。
醫療針頭先申報
民航局空運組組長朱冠文說,長度超過二十五公分的攝影或相機腳架因可轉為攻擊武器,國際上雖還未傳出以這些器材作為攻擊武器案例,但該局遵循國際規範,規定只可託運,不能隨身攜帶。另含有爆裂物、高壓氣體或鋰電池的電擊器則禁止攜帶上機或託運。
至於過去不准攜帶上機的醫療注射針頭,有些乘客因健康因素在搭機時須以注射方式施打藥物,因此,修正為乘客在機場安檢線內向航警局安檢人員申報核可,可隨身攜帶。
鋰電池隨身攜帶
民航局也提醒,手機或電腦需用到的備用鋰電池,乘客搭機時禁止放託運行李內,只能放在手提行李或隨身攜帶,另旅客禁止攜帶藍焰(防風、雪茄)打火機上機,只能隨身攜帶一盒安全火柴或一個黃焰打火機。經常搭機出差的民眾郭先生說,他從來不知手機的鋰電池不能在託運行李,民航局宣導工作做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