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不知那個砲台(古蹟)...還被拆光光...這個比較扯!
白米甕
http://blog.yam.com/crocusia/article/8656579基隆歷史建築白米甕砲台的監守衛舍日前遭拆毀
記者張源銘/基隆報導】
基隆歷史建物白米甕砲台監守衛舍被地主拆除,文建會副主委吳錦發昨天到場指出,可依台北市齊東街模式將監守衛舍追列為古蹟保存區,要求業者不得運走拆下的建材。
對於吳錦發的意見,基隆市文化局長楊桂杰面有難色。他表示,將回去研究如何依法處理,因為有許多牽涉市府其他部門權責,文化局無法全權處理。
吳錦發和楊桂杰等人昨天抵達現場,只見一輛小挖土機還停放在被拆除的舊建材上,古色古香的舊磚頭和舊梁柱滿地橫陳,原來保留近半的監守衛舍已被夷為平地。
當地太白里長陳貴文表示,地主搶在本月6日周日公務員放假時雇工拆除,他前往質問,地主說和基隆市政府文化局協調好了,所以他不便攔阻;業者還雇用小貨車搬走5車次的建材,其中包括3車廢棄物和梁柱、兩車磚頭。他說,大家都希望能留下歷史建物,沒想到事情演變到這樣。
楊桂杰則說,文化局曾不斷和地主協調,希望由政府代為修繕等,地主還說不會那麼急著拆,沒想到卻在6日就雇工拆除;主要的問題還是應由文建會請國防部不要再標售有歷史建物的土地,否則像白米甕砲台監守衛舍已登記為私人所有,文化局難以再介入。
吳錦發說,有關國防部標售有歷史建物的國有土地一事,已請國防部配合;白米甕砲台的監守衛舍雖已被拆除,但建材都還在原地,地方政府應有方法讓地主無法使用土地,並保全建材,以便將來復舊。
吳錦發坦言,白米甕砲台的監守衛舍是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後首件被地主拆除的案例,如果不妥善處理,擔心會有骨牌效應,「法律是最低的標準」,雖然地主拆除歷史建物並不違法,但應以更高的道德標準來處理。
他強調,白米甕砲台是1906年日俄戰爭在台灣的見證,當時日本擔心俄國攻占台灣作為進攻日本的中途站,才會興建白米甕砲台。
【2005/11/09 聯合報】
學者:回復原貌並不難
【記者周美惠/台北報導】
基隆歷史建築白米甕砲台的監守衛舍日前遭拆毀,由於此案已進入指定古蹟程序,學者呼籲政府直接啟動暫定古蹟機制,凍結現場並盡速重建,如此,回復原貌並不難。否則,新上路的文資法恐成「跛腳鴨」。
為保存白米甕砲台監守衛舍,一年來雞籠文史協進會由下而上發起的保存行動,先後獲基隆市文化局及文建會合力參與搶救。未料,正當眾人都覺得保存有望之際,竟遭剛從國防部取得產權的新地主火速拆除。
長期擔任基隆市古蹟與歷史建築審查委員的台北藝術大學文化資源學院院長林會承昨天表示,一個月前,基隆市文化局原擬將監守衛舍提列為古蹟,由學者專家及市府官員合組的13人審查小組在現場多表贊同,只差臨門一腳即可取得古蹟地位;但另一方面,地主對新版文資法「滿敏感的」,即時掌握了法令變化,突如其來拆除歷史建築。
林會承分析,新版文資法附有23條款及辦法,暫定古蹟辦法是其中唯一隨著母法同時公布施行的,該辦法規定凡具有古蹟價值的建物,一旦遇緊急危險,得暫定為古蹟,以取得6個月到一年的緩衝時間。
白米甕砲台的監守衛舍雖已遭拆毀,但林會承及台科大副教授王惠君都認為,政府應立即暫定古蹟、凍結現場,以爭取重建機會。林會承說,只要原有建材保存妥當,再輔以相關資料,恢復原貌並不難。
【2005/11/09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