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ech.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Inc/2007cti-news-Tech-inc/Tech-Content/0,4703,12050902+112009032800258,00.html謝錦芳、何榮幸/台北報導
全球已有不少地區立法防治光害,值得台灣參考借鏡:
●國際暗天組織:
一九八八年成立國際暗天組織(IDA),致力倡導良好的照明知識,防止光害對夜間環境的不利影響,目前有來自美國的五十州與世界七十個國家的一一一三○會員。
●日本:
一九八七年進行全國性天空普查,一九八九年岡山縣美星町率先制訂光害防制條例,以保護向來有「星星的故鄉」之稱的美星町夜空。一九九八年日本環保廳更制訂「光害對策準則」,針對街道照明、戶外照明與廣告物進行規範。
●美國:
一九九四年亞利桑納州圖森市通過光害防制條例,在國際暗天組織建議下,多數州郡紛紛制定了管制光害的法令。
●義大利:
二○○○年由民間非營利團體CieloBuio推動Lombardy通過光害防制法,其後有六個區跟進立法防制光害。
●加拿大:
亞伯達省加格利市於二○○一年七月經市議會通過,把全市四萬九千盞二百瓦路燈,在亮度不減下,換成有遮光罩的一百瓦路燈,每年可省下一百四十萬美元電費,大約六年即可回收換裝的五二○萬美元經費。
●捷克:
二○○二年二月在大氣保護法中納入全面性光害防治,禁止任何機關及個人裝置超過設定的範圍,不允許光照侵入他人的生活空間,同時也不得任意照向天空,違法者將處以五百至十五萬捷克克朗的罰款,這項全國性立法是世界光害防制行動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