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觀星會

討論區 => 星際大廳、哈拉區 => 主題作者是: Skyray 於 2011-08-14 06:16:57



主題: 行星命名有規矩
作者: Skyray2011-08-14 06:16:57
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1051801+112011081300028,00.html (http://life.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Life/life-article/0,5047,11051801+112011081300028,00.html)


天文學家或天文愛好者觀測到小行星,被國際機構確認是新的後,將獲得「暫定編號」,隨後至少4次回歸中被觀測到,且運行軌道被精確確定後,就可獲得「永久編號」,行星名字則照慣例,由發現者在發現10年內命名。發現者雖有命名權,但也有規矩,例如政治家、軍事人物或政治、軍事事件,得在逝世後或發生100年後才能命名。命名一經成立,便成為該天體的永久星名,列入每年出版的《小行星星曆表》永載史冊,是少數人才能擁有的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