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x811 2.5億滑畫素 2.8um 對角線64mm比 中片幅還要大
Type4.1
247-megapixel medium-format image sensor
https://petapixel.com/2024/03/25/sony-develops-new-247-megapixel-medium-format-sensor/https://medium.com/one-eyed-poet/bizarre-sensor-size-75efa9bdf90b4/3,讀作三分之四,又稱為一又三分之一,長度單位是英吋,但它並非感光元件的大小。
根據4/3系統的《白皮書標準摘要》,M4/3與4/3系統,決定將徠卡片幅(24 x 36 mm)對角線長度一半作為自家感光元件的大小。這個長度是21.63 mm。實際上進入生產製造的整體元件略長於標示,對角線長度約為22.5mm。
奇葩之處在於:它採用的是1930–1980年間,大眾傳播工業所使用的類比感光元件「攝像管」(Video camera tube)的尺寸標示原則。
當時的真空管玻璃封裝類比感光元件,由於技術限制,直徑一吋的真空管,只能放入三分之二大小的光電陰極(Photocathode),三分之二吋換算約等於16mm。這個「光電陰極直徑16mm」的攝像管玻璃外殼直徑一吋,被稱為一吋管。同理,1/2吋管中的光電陰極直徑是8mm。日後改良使用元件稱為光導體(photoconductor),但命名習慣不變。
現在時光向前推移至2002年。想像一下:
同樣條件下,如果想把「長寬比4:3、對角線長度22.5mm的矩型感光元件」塞入管子,真空玻璃管直徑至少要多少英吋?
答案是:22.5 mm x( 3/2) =33.75 mm ≒1.33吋
4/3系統的畫面長寬比例不是一般常見的3:2,而是4:3,有不少人誤認為這才是4/3系統命名的由來,可惜並不是。它只是一個巧合。迄今為止,舉凡小於三分之四吋的數位感光元件,幾乎全部按照這個英吋原則來命名。如果你喜歡畢達哥拉斯定理的話,可以自己驗算看看,順便排解無聊。像是iPhone Xs相機感光元件對角線長度,計算出來應該大約是7.18 mm,換算後真空管玻璃管徑至少需要10.77 mm,約為0.4吋,在業界就會被標示為「1/2.5吋型」。
反過來說,如果有某智慧手機宣稱自己的相機採用「1吋型感光元件」,它想表達的其實是感光元件對角線長度只有一吋長度的三分之二,亦即25.4mm ╳ ⅔=16.9mm。使用英制並無不可,但標示不代表感光元件實體大小。
https://www.tucsen.com/learning/demystifying-specifications-sensor-size/